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钦北区属钦州市辖区,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,北部湾沿岸,钦州市北部,东连灵山县,南接钦州市钦南区,西接上思县,北邻南宁市邕宁区。钦北区地理位置优越,是钦州市的北大门,扼大西南出海通道之要冲,钦北区背靠大西南,面向东南亚,临近北部湾,是大西南出海的关键地段。2012年钦北区GDP接近100亿元达98.4亿元,同比2011年增长16.3%。2013年钦北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.9亿元,同比增长13.4%,财政收入6.41亿元,较2012年增长19.8%,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4.6亿元,同比增长58.6%;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2.1亿元,同比增长34.3%,增速排第二位;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.9亿元,同比增长13.2%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8元,增长9.5%;农民人均纯收入7649元,增长12.8%。钦北区享有“中国黑叶荔之乡”和“中国果园鸡之乡”的美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