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钦北区属钦州市辖区,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,北部湾沿岸,钦州市北部,东连灵山县,南接钦州市钦南区,西接上思县,北邻南宁市邕宁区。钦北区地理位置优越,是钦州市的北大门,扼大西南出海通道之要冲,钦北区背靠大西南,面向东南亚,临近北部湾,是大西南出海的关键地段。2012年钦北区GDP接近100亿元达98.4亿元,同比2011年增长16.3%。2013年钦北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.9亿元,同比增长13.4%,财政收入6.41亿元,较2012年增长19.8%,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4.6亿元,同比增长58.6%;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2.1亿元,同比增长34.3%,增速排第二位;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.9亿元,同比增长13.2%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8元,增长9.5%;农民人均纯收入7649元,增长12.8%。钦北区享有“中国黑叶荔之乡”和“中国果园鸡之乡”的美誉。